代碼 |
學系(班/組) |
准考證號 |
姓名 |
錄取別 |
備序 |
2308 |
生命科學系 |
23080003 |
施佳彤 |
備取 |
2 |
註1 : 本次備取遞補名單未列之學系(班/組)目前暫無缺額。
註2 : 部分備取生如已在本校其他學系(班)報到,而想改報到本次備取上之學系(班/組)者,請一併附上「原報到學系之放棄聲明書」及「本次備取上學系之報到聲明書」。
恭喜您備取遞補上本校學士班特殊選才,請詳讀本須知後,依下述程序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一、109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錄取生報到採通訊方式辦理,請於109年1月3日~109年1月8日期間填妥報到聲明書並由考生及家長簽章後,正本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可先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adms@my.nthu.edu.tw)。「學士班特殊選才報到聲明書」詳見本公告下方附件檔案自行下載列印,逾期未報到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將逕行後續備取生遞補作業。
二、特殊選才錄取生若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本校規定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如未依限放棄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或欲參加前述各招生入學管道者,應填妥「學士班特殊選才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請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網站下載)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後,109年3月1日前傳真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告知,以利備取遞補作業進行,再將正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務必慎重考量。
三、依教育部規定,同時錄取多校系(含在本校二學系/班(含)以上)之考生,報到時僅能擇一報到。
四、報到時請擇優提供1~2項英語能力成績證明影本,俾利大一英文修課分級參考。
五、錄取生應持符合報考資料之學歷證明文件,依清華大學之規定辦理註冊入學;錄取生於註冊時應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詳參招生簡章附錄一說明);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含自學)請詳參招生簡章附錄五說明,否則取消入學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委員會 啟
10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