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教學課程的設計著重基礎與彈性,學生擴展自我學習領域,可再根據志趣選擇修習雙主修及輔系制度,或規劃修習跨院系的學分學程
「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如何區別 ?
- +學生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時,學位證書同時授予雙學士學位。
- +學生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學位證書加註輔系名稱,不另授予學位。
- +學生修滿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經申請後由學校另頒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修習「雙主修」有何規定?
- +依據「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本校各學系學士班學生,前兩學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八十分(或等級制學業平均成績3.38)以上,或每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十以內,得自第二學年起至第四學年第2學期加退選截止前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
- +修讀雙主修學生,除應修滿主學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外並須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須達40學分)。即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修習「輔系」有何規定?
- +依據「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規定,本校各學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至第四學年第2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得申請其他學系為輔系。
- +修讀輔系學生,除應修滿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外,應加修輔系規定之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0學分。
修讀輔系、雙主修可延長修業期間
- +修業年限未屆滿而欲留校補修輔系、雙主修科目與學分,至多延長2學年。加修雙主修之學生,若不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申請再延長修業年限1學年。

本校教學課程的設計著重基礎與彈性,除推動雙主修及輔系制度之外,相較於新增系所,學程之設置更具彈性,更能有效整合校內資源、掌握社會動脈及因應產業人才需要或新興領域學門研究;為培育學生跨領域專長及培養多元能力,規劃設置跨院系的「學分學程」(發給學分證明),有助學生探索性向、適性學習,並發展跨領域整合能力與競爭力。本校自民國86年起設計三個學分學程(奈米與光電半導體產業學程、社會研究學程、資訊傳媒學分學程),至目前已設有25個整合學程如下:
| 奈微科技領域 |
| 奈米科技學分學程 |
| 奈米與光電半導體產業學分學程 |
| 微系統科技整合學分學程 |
| 能源科學領域 |
| 能源學分學程 |
| 先進能源研究生學分學程 |
| 能源科技與永續社會學分學程 |
| 太陽光電科技學分學程 |
| 人文社會領域 |
| 性別研究學分學程 |
| 社會研究學分學程 |
| 資訊傳媒學分學程 |
| 環境安全領域 |
| 環境與安全學分學程 |
| 生物應用領域 |
| 生物資訊學分學程 |
| 生物科技管理學分學程 |
| 生物產業技術學分學程 |
| 計財商管領域 |
| 計量財務學分學程 |
| 晶片系統商管學分學程 |
| 全球供應鏈與運籌管理學分學程 |
| 電子商務學分學程 |
| 現代科技領域 |
| 積體電路設計學分學程 |
| 影像顯示科技學分學程 |
| 法律學分學程 |
| 國際英語領域 |
| 國際研究生學分學程 |

清華率先整合各學分學程的課程套裝,讓學生可依套裝內容靈活選擇修課,修滿各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向學校申請學程修讀證明。學分學程不僅鼓勵學生自主跨領域學習,更是提升自我能力的另一項選選擇。
如何申請學分學程、雙主修、輔系?
學分學程由本校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可至課務組網頁查看申請方法及手續:
http://curricul.web.nthu.edu.tw/files/13-1073-11644.php
雙主修、輔系由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可至註冊組網頁查看申請方法及手續:
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1-1086-1807.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