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學士班境外疫區具我國國籍學生專案轉學(第二梯次)招生公告(含簡章下載)

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學士班境外疫區具我國國籍學生專案轉學(第二梯次)招生簡章公告

  • ※109學年度學士班境外疫區具我國國籍學生專案轉學(第二梯次)不販售紙本簡章,請自行由本網頁下載簡章。

  • ※以下檔案為*.pdf檔格式,請下載Adobe Acrobat Reader後並安裝使用。

申請資格(詳見簡章第2頁)

  1. 在境外疫區各大學學士班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就學事實(含休學)之我國國籍學生(需持有學生證、在學證明及歷年成績單),申請轉入本校學士班一、二年級,並於110 年2 月入學,不得申請保留入學。
  2. 所稱疫區係指109 年5 月7 日以前境外就學地區(含大陸、香港、澳門地區及其他國家),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為第三級警示者。
  3. 「屬我國境內108學年度應屆高中(職)畢業生,且具109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大學就學事實者」、「經本專案計畫第一梯次錄取註冊之境外臺生」不適用本專案轉學招生。另考量招生公平性及專案優惠措施以一次為限之精神,「經在港臺生專案獲錄取分發註冊之學生」,亦不適用本專案轉學招生。
  4. 申請入學學士班學制一年級者,其最高學歷應具報考學士班學歷或同等學力。
  5. 於疫情期間在境外地區就讀大學學士班,但就讀學校並未在我國採認名冊者,得以前一階段之高中學歷(如為境外高中學歷亦需符合採認相關規定)申請轉入本校學士班一年級,其境外地區所取得之學分,因不符學歷採認相關規定,不得申請抵免畢業學分。
  6. 所持境外學歷應符合各該相關學歷採認法規(大學法第23 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等)之規定。
  7. 考生於報考時應先繳交持境外學歷(力)切結書(詳見簡章附表三)。錄取生於報到繳驗證件時,須依教育部相關規定繳驗(交)所需正本文件。學歷(力)資格不符教育部規定者,經查明屬實即取消錄取資格。

 

報名日期及方式 (詳見簡章第3~4頁)

網路系統填表報名時間:臺灣時間109年12月10日上午09:00~12月15日下午17:00止(一律網路填表、E-mail寄件,逾期概不受理)

報名資料收件時間:臺灣時間109年12月10日~12月15日止

報名網址:請至本校招生專區報名報到系統→學士班→境外臺生專案( http://admission.nthu.edu.tw/p/412-1207-17694.php?Lang=zh-tw )

轉帳繳費後一個小時,請考生由報名系統登入「其他作業」,確認是否已繳費成功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考生務必下載完整簡章,詳閱簡章各節之規定。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24小時開放(非報名期間不開放),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報名前,先點此下載--->109境外臺生專案轉學(第二梯)網路報名圖文說明 (*.PDF檔)

 

繳交報名審查資料 (詳見簡章第4~5頁)

所有報名資料檔案請先依報名學系(班)名稱合併為一個PDF檔,一系(班)一檔,檔名及E-mail信件標題為「報名流水號(八碼)+報名學系(班)名稱+考生姓名」。

※總檔案上限為15MB

※報名資料繳送,一經收件,除系所要求外,恕不接受補件或抽換,如有缺失致遭退件,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 報名表:請上網至網路填表系統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後,產生並下載PDF檔
  • 就讀志願表請填寫「就讀志願表」(詳見簡章附表二),本招生將依考生成績及志願分發,每人至多報考3個學系(班)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可加註僅使用於本次申請)
  • 學歷證件:詳見簡章第4頁。
  • 自傳
  • 讀書計畫
  •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專業證照、競賽成果、專題報告、著作、論文發表、專利或發明、社團參與、個人榮譽事蹟、推薦函...等。 

 

錄取名單公告日期(詳見簡章第7頁)

臺灣時間 110 年 1 月 22 日下午17:00(公告於本校招生專區)


一、詢問報名相關事項請洽本校招生策略中心:03-5712861、5731300。

二、有關報名資格疑慮,可先來信本校招生策略中心:adms@my.nthu.edu.tw。

三、詢問註冊入學相關事項請洽註冊組:03-571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