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與流程

Q1

大學繁星推薦及大學個人申請前一學年度各校系的檢定及倍率篩選科目、錄取、篩選標準,我該去何處查詢?

A

「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均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由國立中正大學承辦)統一彙編招生簡章及受理相關登記作業,請至該會網站選擇「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項目,再點選選單內的「歷年資料」即可。

Q2

大學繁星推薦的招生方式及報考資格為何?

A

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各校系推薦條件且全程就讀同所高中之應屆畢業學生,詳細推薦條件於招生規定另訂之。

報名本管道的考生均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受理報名,依各大學校系所訂之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術科考試成績檢定標準、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進行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一名為限。

校系於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就缺額校系依前項分發作業原則進行第二輪分發。第一輪及第二輪分發經比序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依招生規定辦理之。

Q3

我是經由繁星推薦管道獲錄取的學生,需要進行哪些報到作業?

A

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即視為願意入學就讀,不需另外辦理報到手續。繁星推薦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本校註冊組於8月中旬寄發學士班新生入學須知,錄取生應依該須知及行事曆之規定日期辦理註冊手續,並繳驗高中畢業證書影本(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無法繳驗者,不得註冊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