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錄取名單

◎甄選總成績單寄發方式及時間:適逢五一勞動節假期,成績單將於5/4(一)以「限時郵件」寄出。


◎報考「參與校內聯合分發學系(班/組)」的考生請注意!

本榜單已依據考生於報名期間選填之志願序進行正備取排序。本校將同時寄出「校內聯合分發系組錄取結果通知」予考生,考生請務必以該通知所列之錄取結果及名次為準,並依此結果做為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志願之選填依據。


◎考生可於109年5月7日前(以國內郵戳為憑),以通訊方式辦理成績複查之申請:考量成績單寄送過程或有延遲、遺失之可能,為簡省成績複查時間,考生於放榜後即可逕向本校提出複查申請,申請時無需檢附成績單(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見「考生須知」附錄五)。


◎所有正、備取生請依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之規定,於109/5/14~5/15(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本榜單正取生依學測應試號碼排序、備取生依名次排序;部分備取生可能因同分列為同一備取序,另詳列於成績單上


旭日招生各組之正取考生請至「旭日計畫(個人申請管道)」網頁查看第一次分發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

 

本校提供「大學部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的個人申請入學:學測成績任四科組合成績總和達60級分,且以第一志願錄取進入本校就讀者。前述的第一志願指的是考生於5/14-5/15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填寫的「就讀志願」,請於甄選會規定時間填寫志願序並確認送出,下載及列印該表並簽章,以作為後續申請獎學金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