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生請依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之規定,於5/9~5/10(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入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獲逕予錄取之考生,若錄取學系為參與校內聯合分發之系組,且考生實際報考參與校內聯合分發系組超過1系組者,仍應依本校規定,於4/22中午12時前上網登錄考生志願序,聯合分發後至多正取1系組,特此聲明。
◎逕予錄取成績單統一於4/26寄出。